400 0506 816
新闻中心
郑州金城服饰广场[官网] - 郑州服饰广场
新闻中心

济南一区法院试水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

发布日期:2017年03月08日 



  央广网济南3月7日消息(记者桂园)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。与以往普通刑事案件不同的是,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》实施以来,济南市第一个适用该制度审理的试水案件。

  该案被告人孙某是一名商贩。2015年10月26日9时许,孙某在济南市槐荫区外海中央花园三区2号楼与3号楼北侧垃圾场与在此捡废品的李某因收废品问题发生争执,被在此值班的保安劝止后,孙某离开。李某打电话将其丈夫叫来,与收完废品由此经过的孙某再次相遇并发生争吵、殴打,在殴打过程中,孙某用拳头将李某丈夫眼部打伤。经法医鉴定,被害人外伤致右眼眶内侧壁骨折并内直肌挫伤,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。2016年6月22日,孙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到案,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。案发后,孙某就民事赔偿问题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,赔偿对方损失40000元,被害人对孙某的行为表示谅解,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罚。

  槐荫区法院认为该案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。该案审理前,在律师的见证下,被告人孙某与公诉机关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。公诉机关对孙某的量刑提出了从宽建议。庭审中,法庭重点审查了认罪具结书的合法性和自愿性,综合案件性质、情节、危害后果及被告人孙某的认罪态度,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,整个开庭过程仅用了30分钟。

郑州金城服饰广场[官网] - 郑州服饰广场
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铭功路221号附1号

电话:4000506816

传真:

Email:

郑州金城服饰广场[官网] - 郑州服饰广场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:豫ICP备11011561号 技术支持:郑州法人会 | 空间提供:法人会